业务名称 |
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| ||
办理部门 |
南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|
承诺期限 |
10个工作日 |
办理依据: (相关政策法规) |
国务院令第455号 | ||
办理对象: (办理范围) |
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| ||
办理凭证: (相关具备材料) |
(一)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;(二)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,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;(三)春节期间零售点、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。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,安排专人销售,专柜相对独立,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,保证安全通道畅通;(四)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,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,并与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;(五)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;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 ||
审批流程 |
申请人提出申请;初审不符合要求,材料不全,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;材料齐全同意受理,并告知其它相关注意事项;未合格的当面告知;现场检查、审批;经过审查,履行审批手续,经领导审批合格;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。(终审) | ||
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|
南岗区宣化街261号1108室 电话:82766536 | ||
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|
无 |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
邮编:150001 经营许可证:黑ICP备1700581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