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| |||||||
办理部门 | 工商登记科 | 承诺期限 | 5个工作日 | |||||
办理依据 (相关政策法规)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 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 | |||||||
办理对象 (办理范围) |
自然人 | |||||||
办理凭证 (相关具备材料) |
1、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 2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; 3、出资人书面决定;清算报告. 4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 5、清税证明. 6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| |||||||
审批流程 | 受理--审查--决定 | |||||||
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|
南岗区士课街35号1楼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:82806057/82806058/82806059 | |||||||
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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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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