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名称 |
再生育审批 | ||
办理部门 |
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计划生育指导科 |
承诺期限 |
30个工作日 |
办理依据:(相关政策法规) |
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 | ||
办理对象: (办理范围) |
依法结婚的夫妻,已生育一个子女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| ||
办理凭证: (相关具备材料) |
乡镇、街道初审提交材料: 1、《再生育审批表》一式两份; 2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; 3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; 4、已有子女情况声明; 5、已有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; 6、夫妻与子女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合影三张; 7、再婚夫妻,一方未生育子女,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,应当提交原历次婚姻的离婚判决(或协议)书; 8、夫妻及子女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、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的,需提供现住地乡(镇)或街道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。 10、申请再生育所需辅助材料: (1)再生育夫妻需提交单独一方所在单位或村委会(社区)出具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证明(或独生子女证)。 (2)申请再生育夫妻单独一方父母婚育情况申报表 (3)户口、结婚证(离婚证、离婚协议、判决书) (4)本人基本信息 (5)本人承诺 (6)单位或户籍地乡镇(街道办事处)证明 | ||
审批流程 |
夫妻双方到女方户籍地街、乡(镇)领取再生育审批表——携带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(均为原件),夫妻与孩子的合影的二寸照片三张及佐证材料(包括离婚判决书、初婚初育证明,依法领取收养手续等相关材料),并把上述材料复印一式两份经男女双方单位、女方户籍地社区(村)初审、签字盖章——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街、乡(镇)计生办审核后签字盖章,报区卫计局审批。 | ||
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|
大成街52号 电话: 82705424 | ||
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|
无 |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
邮编:150001 经营许可证:黑ICP备17005811号